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台南,是中国台湾省的六大“直辖市”之一,世界历史都市联盟成员,地处北纬22°55′0″-23°5′12″,东经120°3′0″-120°14′10″之间。位于台湾西南部的嘉南平原,西临台湾海峡、东依阿里山山脉、北接嘉义县、南与高雄市接壤,是台湾省重要农业及蔗糖产区。2010年12月25日起由原省辖台南县和台南市合并升格改制为“直辖市”,全市面积2192平方千米,人口约188万(2012年),是台湾省第四大城市。2017年,台南常住人口188万人,GDP总量2378.27亿元人民币,人均GDP为12650万元人民币。荷兰人占领台南,于大员港建立奥伦治城,后更名为“热兰遮城”(今安平古堡)。并建“普罗民遮城”(今赤崁楼)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年),明朝将领郑成功占领台湾,将台南赤崁地区改为“东都明京”,并设立一府二县;府名为“承天府”(即今赤崁城)。郑成功死后,其子郑经继位,把东都明京改为“东宁”。